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碳排放管理员 L
本职业包含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碳排放咨询员、民航碳排放管理员等 6 个工种。“L”为绿色职业标识。
1.2职业编码
4-09-07-04
1.3职业定义
从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民航碳排放管理员等五个工种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其中,五级/初级工不分工种,统称碳排放管理员五级/初级工。
碳排放咨询员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观察理解、独立思考、分析判断、沟通协调,以及数学运算、语言表达和文字描述等能力;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风险预判能力;具有正常的视力、色觉、听觉和空间感。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 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分别 80标准学时;
三级/高级工 8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00 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是指电力工程技术人员、冶金工程技术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建材工程技术人员、机械工程技术人员、轻工工程技术人员、食品工程技术人员、纺织服装工程技术人员、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人员、矿山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电子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和通信工程技术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道路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环境检测服务人员、环境治理服务人员、电力供应服务人员、燃气供应服务人员、农村能源利用人员;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炼铁人员、炼钢人员、铁合金冶炼人员、重有色金属冶炼人员、轻有色金属冶炼人员、稀贵金属冶炼人员、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人员、化学肥料生产人员、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人员、合成树脂生产人员、专用化学产品生产人员、日用化学品生产人员、化学纤维原料制造人员、橡胶制品生产人员、塑料制品加工人员、水泥、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制造人员、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加工人员、陶瓷制品制造人员、耐火材料制品生产人员、石墨及碳素制品生产人员、纺纱人员、织造人员、针织人员、非织造布制造人员、印染人员、纺织品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石油炼制生产人员、炼焦人员、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储运人员的职业,以及统计、会计、评估、银行、证券等经济和金融专业和服务工作的职业,下同。
(2)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对于技工院校是指:能源类、化工类、冶金类、建筑类、轻工类、电工电子类、财经商贸类等专业,下同;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工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工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工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或经本职业高级工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是指: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财经商贸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专业,下同; 对于高等职业学校是指: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水上航空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林业类、电子信息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统计 类、工商管理类、法律实务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下同;
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是指: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化工与制药类、矿业类、纺织类、轻工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生物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 类、金融学类、法学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下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或经本职业技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9.2评价方式
评价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以笔试、机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名监考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为 3人(含)以上单数。
1.9.4评价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分钟;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分别不少于 60 分钟,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分别不少于 90 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1.9.5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在标准教室或者计算机机房进行,其中技能考核应具有满足本职业评价所需的装备、工具和模拟软件;综合评审在配备必要的多媒体设备的室内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3)认真负责,注重行业形象、廉洁自律。
(4)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奉献社会。
(5)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主动配合。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质量意识强。
(7)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意识强。
2.2基础知识
2.2.1碳排放职业基础知识
(1)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基础知识。
(2)碳排放管理工作涵盖范围和基本内容。
(3)用能、用热、用电知识。
(4)主要生产和服务业务的工艺流程概况。
(5)数据统计计算基本知识。
2.2.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和职业健康基础知识
(1)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2)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3)消防应急基础知识。
(4)职业健康基础知识。
2.2.3能源管理和质量管理基础知识
(1)能源管理相关基础知识。
(2)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知识。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知识。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内容。
3.1碳排放管理员五级/初级工
职业 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1.实施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 识别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1能阅读监测计划或方案 1.1.2能收集、整理监测计划案例 |
1.1.1监测计划、方案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要点 1.1.2监测计划、方案案例的获取方式 1.1.3监测计划、方案在碳排放 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
1.2 登记管理监测设备 |
1.2.1能识别碳排放监测设备和仪器仪表 1.2.2能登记监测设备 1.1.3 能对监测设备进行基本管理 |
1.2.1碳排放监测设备和仪器仪表的特征和作用 1.2.2监测设备的类型 1.2.3监测设备登记和管理方法及其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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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统计核算碳排放量 |
2.1 识别碳排放及其相关数据 |
2.1.1能区分主要的温室气体种类 2.1.2能识别和收集碳排放基 本数据 |
2.1.1温室气体的种类及其基本性质 2.1.2碳排放数据特点、换算 |
2.2 划分统计核算边界 |
2.2.1能识别碳排放来源构成 2.2.2能识别排放设施 |
2.2.1二氧化碳产生环节和主要来源 2.2.2碳排放设施的种类及其特 点 |
|
2.3 统计核算排放量 |
2.3.1能使用碳排放统计核算公式 2.3.2能确定活动水平,选取排放因子 2.3.3能阅读和使用碳排放统 计核算图表 |
2.3.1碳排放统计核算基本公式及含义 2.3.2活动水平、排放因子的概念 2.3.3碳排放统计核算图表的构 成和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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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核查计划或方案 |
3.1 核查前准备 |
3.1.1能识别核查工作所需资料和信息 3.1.2能与核查工作涉及的主 体进行前期对接 |
3.1.1核查工作资料和信息的内容和要点 3.1.2核查工作对接流程和要点 |
3.2 核查 |
3.2.1能收集和保存文件评审资料 3.2.2能记录和保存现场核查 情况 |
3.2.1文件评审资料的构成和保存方法 3.2.2现场核查情况记录和保存 方法 |
|
4.交易碳 |
4.1 识别碳排放权交易 主体 |
4.1.1 能识别和归类碳排放权交易主体类型 |
4.1.1碳排放权交易主体类型 4.1.2碳排放权交易标的物种类 |
排放权 |
4.1.2 能识别和选择碳排放权 交易标的物 |
||
4.2 注册、登记、交易和结算 |
4.2.1能使用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查询交易信息 4.2.2能准备碳排放权登记的 材料 |
4.2.1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的基本功能 4.2.2碳排放权登记材料的构成 和要点 |
3.2碳排放监测员
3.2.1四级/中级工
职业功 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1. 制定、审定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 对接监测主体和关联部门 |
1.1.1能起草监测计划或方案 1.1.2能记录对接活动 |
1.1.1组织机构图、厂区分布 图、工艺流程图、设施台帐、监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台帐、数据内 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规定 1.1.2监测活动对接内容和范围 1.1.3监测活动对接工作的要求 |
1.2 收集组织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案 的要素 |
1.2.1能记录排放设施、燃料、物料 1.2.2能使用测量仪器和测量 方法 |
1.2.1 排放设施、燃料、物料等组织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1.2.2 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的基 本原理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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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 监测计 划或方 案 |
2.1 获取活动水平数据并确定排放因子 |
2.1.1能确认支持性材料,甄别、提取温室气体核算相关信息和数据 2.1.2能读取并记录监测设备数据 2.1.3能确定活动水平数据和 排放因子 |
2.1.1活动水平信息文档 2.1.2监测设备数据读取方法和记录要求 2.1.3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
2.2 检查和维护监测设备 |
2.2.1能检查并记录监测设备运行状态 2.2.2能识别监测设备异常 2.2.3能识别监测设备的测量误差 2.2.4能与监测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对接设备问题 2.2.5能辅助相关专业人员完 成监测设备维护和校准 |
2.2.1监测设备使用说明 2.2.2监测设备异常情况分类 2.2.3设备测量误差范围和因素 2.2.4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要求 2.2.5监测设备维护和校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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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备案和归档监测工作文件 |
2.3.1能归档和管理组织层级监测工作文件 2.3.2能记录和归档项目层级监测工作文件 |
2.3.1监测工作全过程文件范围 2.3.2文件归档和管理相关规定 2.3.3组织层级监测工作记录及归档要求 2.3.4项目层级监测工作记录及 归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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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算和核查 |
3.1 组织层级核算 |
3.1.1能提供核算支持性文件 3.1.2能查阅组织层级核算所需数据、排放因子 |
3.1.1核算执行文件要求 3.1.2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来源及获取方式 |
3.2 组织层级核查 |
3.2.1能提供核查支持性文件 3.2.2能交叉验证组织层级核查所需数据、排放因子 |
3.2.1核查执行文件要求 3.2.2现场访问的要点 3.2.3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来源及获取方式 |
3.2.2三级/高级工
职业功 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1. 制定、审定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 对接监测主体和关联部门 |
1.1.1能审定监测计划或方案 1.1.2能主持对接活动 1.1.3能与监测主体和关联部门阐释对接内容 |
1.1.1组织机构图、厂区分布 图、工艺流程图、设施台帐、监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台帐、数据内 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规定 1.1.2监测活动对接内容和范围 1.1.3监测活动对接工作的要求 |
1.2 编制组织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案 |
1.2.1能阐释报告主体相关信息 1.2.2能界定核算边界、范围和主要排放设施 1.2.3能选择活动水平数据和 排放因子的确定方法 |
1.2.1国家和地方监测计划模板 1.2.2报告主体信息 1.2.3各行业组织层级的核算边界要求 1.2.4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 确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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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 监测计 划或方 案 |
2.1 校核监测数据、排放因子 |
2.1.1能识别监测数据的不确定性,校核监测数据准确度 2.1.2能提出数据处理的改进措施 2.1.3能分析排放因子不同取值方式对核算的影响 2.1.4能审定和校核所选取的 排放因子 |
2.1.1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2.1.2监测数据校核方法 2.1.3排放因子选取方法和适用条件 |
2.2 检查和维护监测设备 |
2.2.1能复核项目层级监测设备的校准频次 2.2.2能处理项目层级监测设 备的校准误差 |
2.2.1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准要求 2.2.2监测设备最大允许误差及 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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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收集和整理项目层级监测报告 编制要素 |
2.3.1能甄别和填报项目层级监测报告中的监测参数和数据 2.3.2能甄别和填报项目备案 后的监测计划的变更信息 |
2.3.1项目层级监测数据及参数表格涵盖内容 2.3.2项目层级监测报告中监测 计划变更内容覆盖范围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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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备案和归档监测工作文件 |
2.4.1能检查组织层级监测工作全过程的相关文件 2.4.2能检查并归档管理项目层级监测工作全过程的相关文件 |
2.4.1监测工作全过程文件范围 2.4.2文件归档和管理相关规定 2.4.3组织层级监测工作检查要求 2.4.4项目层级监测工作检查和 归档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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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算和核查 |
3.1 项目层级减排量审定及核证 |
3.1.1能整理项目层级减排量核证过程中文件评审的支持性材料 3.1.2能辅助项目层级减排量 核证的现场访问 |
3.1.1项目层级减排量核证文件评审的支持性材料要求 3.1.2项目层级减排量核证的现场访问要点 |
3.2 项目层级监测设备校准及审核 |
3.2.1能根据核算、核查要求提出项目层级监测设备的校准频次 3.2.2能根据核算、核查要求以保守性原则处理监测设备最 大的允许误差 |
3.2.1项目层级方法学或备案的监测计划对监测设备的校准频次要求 3.2.2监测设备误差的处理方法 3.2.3保守性原则要点 |
3.2.3二级/技师
职业功 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1. 制定、审定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 审定组织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1能审定组织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案的完整性、符合性、可行性 1.1.2能阐明组织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1国家和地方已发布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各行业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中的组织层级监测计划的要点 1.1.2组织层级监测计划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1.1.3组织层级监测计划的可行 性要求 |
1.2 编制项目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案 |
1.2.1能分析项目所引用方法学的适用性 1.2.2能确定项目层级监测的参数和数据 1.2.3能制定项目层级数据抽样计划 |
1.2.1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清单及选取方法 1.2.2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文件中对监测参数和监测数据的要求 1.2.3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 目数据抽样计划的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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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 监测计 划或方 案 |
2.1 优化监测系统、监测计划或方案 |
2.1.1能优化监测系统、组织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案 2.1.2能审定检测设备或监测系统的符合性与监测计划 |
2.1.1国家、地方或行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标准对温室气体监测设备、监测系统的要求 2.1.2监测设备、监测系统和监测计划/方案的符合性审查要点 2.1.3监测计划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2.1.4监测系统、计划和方案的 优化方法 |
2.2 检查和维护监测设备 |
2.2.1能制定监测设备和系统的检查和维护手册 2.2.2能制定监测设备校准误差处理技术规范 |
2.2.1监测设备和系统检查流程和要点 2.2.2监测设备和系统维护要点 2.2.3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要求 2.2.4监测设备维护和校准要求 2.2.5监测设备校准和误差处理要求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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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编制项目层级监测报告 |
2.3.1能阐明项目活动内容和实施情况 2.3.2能阐明项目监测系统 2.3.3能分析和填报项目监测报告中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数据 |
2.3.1政府部门备案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监测报告要求 2.3.2项目活动内容和实施情况编制要求 2.3.3项目监测系统信息编制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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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项目监测报告中抽样方案 实施情况和温室气体减排量的编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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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备案和归档监测工作文件 |
2.4.1能编制监测工作文件门类清单 2.4.2能制定并阐明监测工作 文件管理流程和技术规范 |
2.4.1监测工作文件范围和门类 2.4.2监测工作文件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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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算和核查 |
3.1 核算 |
3.1.1能优化核算和监测的技术方案 3.1.2能优选核算和监测所需 数据、排放因子 |
3.1.1核算执行文件要求 3.1.2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来源及获取方式,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形成机理 |
3.2 核查 |
3.2.1能优化核查和监测的技术方案 3.2.2能优选核查和监测所需数据、排放因子 |
3.2.1核查执行文件要求 3.2.2现场访问的要点 3.2.3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来源及获取方式,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形成机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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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管理 |
4.1制定监测标准规范 |
4.1.1能完成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立项 4.1.2能编制监测标准和技术 规范 |
4.1.1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立项流程和要点 4.1.2温室气体监测标准和技术 规范的内容和编写要点 |
4.2 开发监测方法学 |
4.2.1能开发监测方法学 4.2.2能完成监测方法学备案 |
4.2.1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方法学开发流程和要点 4.2.2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方法学 备案流程和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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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训与指导 |
5.1 人员培训 |
5.1.1能制订培训计划 5.1.2能编写培训资料,制作培训课件 5.1.3能培训三级及以下级别 的碳排放监测员 |
5.1.1培训计划编制要求 5.1.2培训课程开发的技术与方法 5.1.3培训组织与实施方法 |
5.2 业务指导 |
5.2.1能制订业务指导方案 5.2.2能指导三级及以下级别的碳排放监测员业务 |
5.2.1业务指导方案编制体例及要求 5.2.2业务指导方法 |
3.2.4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功 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1. 制定、审定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 核定项目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案 |
1.1.1能核定项目层级监测计划方法学选择的符合性 1.1.2能审定项目层级监测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方案 |
1.1.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专业领域划分 1.1.2项目活动的目的、一般性描述及实施情况要求 1.1.3项目活动监测系统相关信 息 |
1.2 制定监测计划或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指南 |
1.2.1能制定监测计划或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一般流程 1.2.2能提出监测计划或数据控制方案的方法学 1.2.3能提出监测仪器仪表的 使用组合方法 |
1.2.1监测计划或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内容和要素 1.2.2监测仪器仪表的使用特点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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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 监测计 划或方 案 |
2.1 审定项目层级监测计划执行手册 |
2.1.1能审定项目层级监测计划执行手册 2.1.2能制定项目层级监测计划修订方案 |
2.1.1项目层级监测计划修订的适用条件、修订范围 2.1.2项目层级监测计划修订申请的提交程序及核准要求 2.1.3项目层级监测计划及执行要求 2.1.4项目层级监测计划中项目活动实施、运行和监测中修改的 记录要求 |
2.2 审定项目层级监测报告 |
2.2.1能审定项目层级监测报告的完整性 2.2.2能审定项目层级监测报告的监测参数和数据的符合性 2.2.3能分析项目活动及监测系统偏移或变更情况 |
2.2.1项目层级监测报告的格式及完整性要求 2.2.2项目层级监测报告的监测参数和数据符合性要求 2.2.3项目层级监测计划或方法 学的临时偏移及永久变更的范围及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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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管理 |
3.1制定监测标准规范 |
3.1.1能审定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 3.1.2能提出监测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制定方法 |
3.1.1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立项流程、要点和审定方法 3.1.2温室气体监测标准和技术 规范的内容和编写要点 |
3.2 开发监测方法学 |
3.2.1能审定监测方法学 3.2.2能提出监测方法学备案流程和要求 |
3.2.1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方法学开发流程和要点 3.2.2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方法学 备案流程和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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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训与指导 |
4.1 人员培训 |
4.1.1能审定培训计划 4.1.2能审定培训资料,制作培训课件 |
4.1.1培训计划编制要求 4.1.2培训课程开发的技术与方法 |
4.1.3 能培训二级及以下级别 的碳排放监测员 |
4.1.3 培训组织与实施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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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业务指导 |
4.2.1能审定业务指导方案 4.2.2能指导二级及以下级别的碳排放监测员业务 |
4.2.1业务指导方案编制体例及要求 4.2.2业务指导方法 |
3.3碳排放核算员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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